一、对首次发表于信托法律网(www.trustlaws.net)的原创作品,我们将给予特别支持和保护:
1、直接增级为“黄金级”作品,纳入优先推荐的行列,并置于光彩夺目的位置。
2、作者完全保留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
3、作者可在以下3种发表类型中选择其一,并有权与信托法律网就作品发表方式达成个性化协议。
(1)只公布作者和题目;
(2)只公布作者、题目和部分内容;
(3)公布作者、题目和全部内容。
4、作者可以首发原创作品的著作权为信托财产,以信托法律网为受托人,成立民事信托(不收取报酬),并自主约定管理或处分权限。信托法律网负责管理或处分该作品的著作权,纯收益完全归受益人(作者或其指定的第三人)。
5、在信托法律网以结集出版等非网络方式将首发原创作品进行公开发行时,作者将可获得最高等级的A类稿酬(80元/千字—120元/千字)。
6、当第三方以非法方式侵害作者的原创作品著作权时,信托法律网将对可能采取的维权行动(包括协商、仲裁和诉讼)进行最有力的支持或帮助。
但是,为了获得上述权益,作者需要保证作品确属原创首发并承诺今后不再发表于其他任何媒体。如果作者违反了自己的保证和承诺,信托法律网将永久删除作者的所有作品,同时将作者列入“最不诚信的作者”并予以公布。如果作者的不诚信行为还给信托法律网造成了财产损失,我们将依法追究作者的全部责任。
二、对发表于信托法律网(www.trustlaws.net)的原创作品(非首次发表),我们也将给予支持和保护:
1、作者保留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
2、作者可在下述3种发表类型中选择其一:(1)只公布作者和题目;(2)只公布作者、题目和部分内容;(3)公布作者、题目和全部内容。
3、作者可以原创作品的著作权(能够独立享有和支配)为信托财产,以信托法律网为受托人,成立民事信托(不收取报酬),并自主约定管理或处分权限。信托法律网负责管理或处分该作品的著作权,纯收益完全归受益人(作者或其指定的第三人)。
4、在信托法律网以结集出版等非网络方式将原创作品进行公开发行时,作者将可获得B类稿酬(50元/千字—79元/千字)。
三、对发表于信托法律网(www.trustlaws.net)的翻译作品,通常比照上述两类标准而获得支持和保护。即:在信托法律网首发的翻译作品,所有待遇参照上述首发原创作品的标准;在信托法律网发表的非首发翻译作品,所有待遇参照上述非首发原创作品的标准。
四、对发表于信托法律网(www.trustlaws.net)的演讲作品,著作权归属演讲者本人,所有参与了演讲稿编辑的主体可对演讲作品的编辑著作权实行共同共有,以信托法律网公布的最终文本为标准。在信托法律网以结集出版等非网络方式将演讲作品进行公开发行时,演讲作品的作者(演讲者)可获得A类—B类稿酬(50元/千字—120元/千字),具体标准视具体情况而定。另外,对演讲作品亦有贡献的主要编辑者,也可在该作品以非网络方式公开发行时获得C类稿酬(30元/千字—49元/千字)。
五、对发表于信托法律网(www.trustlaws.net)的编辑作品,在信托法律网以结集出版等非网络方式将编辑作品进行公开发行时,做出了主要或实质贡献的编辑者可获得D类稿酬(10元/千字—29元/千字)。
六、对发表于信托法律网(www.trustlaws.net)的其他作品,我们也将给予支持和保护,同时欢迎作者(或具有管理权、处分权的其他主体)就具体作品的著作权优化安排与我们沟通协商。在信托法律网以结集出版等非网络方式将具体作品进行公开发行时,作者(或具有管理权、处分权的其他主体)将获得D类—A类稿酬(10元/千字—120元/千字),具体标准视具体情况而定。
七、信托法律网(www.trustlaws.net)欢迎各界朋友向我们推荐优秀的信托作品,如信托论文、信托新闻、信托图书、信托统计、信托报告、信托刊物以及其他与信托相关的作品。对于您成功推荐的作品,我们将在作品的显示页面中注明“某某为推荐大使”以示表彰。同时,我们将为您建立专门的“推荐大使档案”,并以“推荐排行榜”等形式彰显您的信息嗅觉和知识地位。另外,对于长期向我们推荐作品的友情人士,信托法律网还将给予您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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